“请你们不要拘留我,我马上还钱。”2月7日,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240余公里奔赴河南省濮阳市进行蹲守,成功将被执行人杨某控制,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睢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依法达成调解协议。后因杨某未按协议内容如期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劳务费2.5万余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陆军等人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杨某到院协商履行事宜。杨某均以其不在本地为由一拖再拖,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当天上午,申请人李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杨某现在濮阳市华龙区某工程工地。经过核实确认之后,执行干警陆军一行火速驱车赶往执行现场,经过数个小时的蹲守,成功将杨某拘传至华龙区法院。在执行干警反复沟通、耐心释法下,经协商,最终杨某一次性履行案款2.5万余元,李某自愿放弃下余利息和延迟履行金,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