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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律服务机制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市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赋能民企发展

本报融媒体记者 杨 松 张 猛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畅行法治,行稳致远。近年来,为加强企业法治化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工商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聚焦“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树牢服务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携手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以法律维权工作为切入点,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搭建法律维权平台,不断丰富工作内容、提高工作实效,为民营企业做好法律护航,为商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共调解纠纷案件1000多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尤其在全国工商联2022年度法律维权工作机制网上座谈会议上,市工商联二级调研员孙德清作为代表做了典型发言,受到河南省工商联通报表扬。

  市工商联在法律维权工作中多措并举,服务民企。具有首创精神,在全省市级工商联中首创了与市纪委监委“凝聚政商共识,共建新型政商关系”警示教育合作模式,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探索了有效途径。近几年,先后联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5次,通报查处影响营商环境案件32起。

  市工商联在直属商会成立“法律服务中心”44家,市内各律师事务所均和商会“结队子”,213名律师成为民营企业的法律帮手,受到广大会员企业的一致好评。几年来,先后举办面向民营企业的各类法律培训500多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800多次。

  时光回溯到2022年10月11日,河南某饮品公司(以下简称饮品公司)与商丘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因货物运输发生纠纷。饮品公司认为,物流公司违反约定,将发给北京客户的400件产品,未经其同意,擅自运到天津某物流仓库。不但耽误销售时间,又加收3500元仓储费,表示坚决反对,并要求物流公司尽快将货物运到约定的北京客户处。物流公司认为,当时进不了北京,就将400件产品拉到天津,仓储费3500元不能少。此事拖延近3个月,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饮品公司准备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市工商联了解到此事,马上联系市物流商会参与调处。市工商联和市物流商会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双方需求,只用一天时间,就将问题圆满解决,最终调解成功。

  这只是市工商联深化完善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一个案例。主动设立市工商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主要负责调解全市重大疑难案件、复杂棘手问题和法院推送案件。在市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均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并高标准、高质量建立了调解室,调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案件进入漫长诉讼程序,做到快速调处、用情调处、彻底调处。各县(市、区)工商联也按照市级做法,加强同法院的合作,协手抓好调解工作。可以说在商丘只要民营企业遇到了法律问题,大家第一时间总先想到“调解”这个“金钥匙”“万能方”。近年来,全市共调解纠纷案件1000多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在河南省位居前列。如永城市成功化解了原告河南某耐火材料公司与被告某钢铁公司的合同纠纷。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企业的诉累和疫情期间的人员聚集,又为双方未来发展及合作留下了空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市工商联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务实合作。用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这个利器,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全市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2件,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目前又与市检察院、商丘师范学院携手共建“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化交流合作,努力解决企业合规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合规理论和司法实务同步发展,为优化商丘市营商环境提供更多理论和智慧支撑。同时,为高校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深入研究提供充分的支持与帮助。这是对共建共享新模式的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对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创新意义。

  市工商联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中心设立“企业诉求平台”,方便民营企业随时反映诉求及涉黑、涉恐、涉稳等违法犯罪线索。由支队长担任专职联络员,保持和市工商联日常联系,双方已形成受理、筛选、转办、催办、反馈的全链条“闭环式”解决机制,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结果。例如商丘诚祥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瑞智职务侵占商丘永商五金机电有限公司房产一案。张瑞智利用自己管理永商公司印章的便利条件,将永商公司开发的约2亿元的219套房产网签备案至自己公司名下,给永商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企业诉求平台”收到此案线索后,及时转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与市工商联通力合作,现嫌疑人已归案,为永商公司成功挽回了损失。

  法律服务是市工商联事关“两个健康”的基础性工作,马虎不得。市工商联进行了深度探索与思考,创新法律维权机制,为了问题解决进行前瞻性准备。将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论述、新要求,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三性”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法律服务平台,增强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的主动性,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提升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化水平。

  市工商联强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发挥民营经济调解组织和商会调解室的作用。加快规范工作制度,协调组织好纠纷调解活动,不断提升民营经济法律服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宣传商会调解特有的“成本低、信息全、行业性强”的优势,扩大调解工作的群众认知度、信任度和社会影响力,引导民营企业在发生纠纷时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营造诚信友善、互惠共赢、理性平和、文明和谐的营商氛围。发挥专业优势。商会调解员充分依托行业资源和优势,全方位、多方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注重运用民商事规则、行业惯例,不断增强商会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市工商联强化法律维权问题线索办理跟踪。加强与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建立诉求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督办机制,形成“工商联——纪委监委直通车”工作模式。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结,未按规定回复、反馈信息,推诿、敷衍的单位,进行日常督办,对督办后仍不按时办理、回复的,及时向纪委监委反映移送,由纪委监委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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