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市11家专业合作社

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记者 张凌伟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5月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联合评选公布了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我市11家专业合作社名列其中,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截至目前,全市评定市级以上示范社127家、省级示范社66家、国家示范社38家。

  我市此次入选的示范合作社分别是商丘市梁园区玉伟山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商丘市志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商丘市睢阳区诚信种植专业合作社、睢县白楼乡海涛农机专业合作社、柘城县宇康养殖专业合作社、虞城县金隆种植专业合作社、夏邑县高翔种植专业合作社、永城市鸿茂种植专业合作社、虞城县国政种植专业合作社、夏邑县尹庄联农兴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商丘市睢阳区亿农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近年来,我市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持续加大发展培育力度,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与服务,对发展前景好、运行规范的合作社,通过推荐、评定各级示范社,有效带动全市合作社发展,起到较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数据,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4537户,同比增长1.8%。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版权所有 ©2022 商丘网 sqrb.com.com 豫ICP备05019403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