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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人民法院

化解一起邻里纠纷案

记者 梁晓晨 通讯员 李 宁 刘雪豪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5月4日,在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祝启奔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廖某不仅当场赔偿了王某损失1200元,还帮助王某维修了窗户、粉刷了墙面,表示从此将和好如初、互帮互助,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

  原来,去年3月7日15时许,廖某杂物间内突然发生火灾,造成南邻王某家窗户损坏、墙体烧黑。王某为维修窗户、粉刷墙面,被廖某阻拦,遂发生纠纷。

  王某无奈,将廖某诉至该院。该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廖某家杂物间失火并造成王某家房屋损失,理应赔偿。鉴于双方互为邻居,廖某应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邻为善,而不应当设置障碍,阻止王某施工。判决生效后,廖某依然坚持己见,极不配合王某。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申请强制执行。王某与被执行人廖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祝启奔及时向廖某送达了执行文书,并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执行局商谈解决办法。但廖某无动于衷,以身体不好为由进行推脱。5月4日,祝启奔根据王某提供的廖某在家的信息,迅速赶赴廖某家中。看执行干警突然到来,廖某情绪崩溃。祝启奔一边安抚廖某情绪,一边现场查看情况。通过了解,廖某怀疑杂物间失火与王某有关。祝启奔为彻底消除双方隔阂,与廖某、王某一起专程赶往消防站查找出警记录、勘查档案和事发原因,得知系其自家电线老化所致,进一步确认了杂物间失火与王某无关的事实。随后,祝启奔以案释法,耐心开导廖某,希望其履行法定义务。

  心服口服的廖某回到家中,拿出1200元现金给王某,同时排除障碍,主动拆除了杂物间,帮助王某维修窗户、粉刷墙面。至此,案结事了,双方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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