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市安委会印发《商丘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细化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至今年年底结束。
据了解,《方案》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三个层次为抓手,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坚决守牢兜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在确保行动实效方面,《方案》要求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方面的工作,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及时发现并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与此同时,《方案》强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定期调度掌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落实不力的,将综合运用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约谈、巡查、重点管理等措施,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