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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教师1882人 交流校长209人

我市8县(市、区)完成“县管校聘”改革

记者 谢海芳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7月16日,记者从商丘市教体局获悉,我市多方发力,精准施策,全面深入推动“县管校聘”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已全部制定出台“县管校聘”正式文件及配套文件,梁园区、睢阳区、夏邑县、虞城县、柘城县、宁陵县、民权县、永城市8个县(市、区)已完成“县管校聘”改革,交流教师1882人、交流校长209人。

  “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根据国家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要求,结合河南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商丘市深入实地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此次改革打破了旧的教师管理模式,重构了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的职能定位。在改革中,教师的人事关系进一步理顺,消除了‘有岗无人,人岗固化’的顽疾,形成了‘因岗用人,人岗相适’的良好态势,教师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迸发出‘想干事’的热情、‘能干事’的激情和‘干成事’的豪情。”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着眼于义务教育的区域性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教育教学环境。针对教育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积极完善改革措施、丰富改革手段、探索提升改革成果、丰富交流方式;创造“学科对等交流”“交流兼支教”“农村薄弱学科巡回走教交流”等多种交流模式,真正激发教师交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广虞城县、柘城县、民权县的经验做法,促进相互交流,实现共同提高,推进商丘市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推动打造教育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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