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 治 上一版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多点发力成效明显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乔宇振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广林(左),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朱华欣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林等相关专项行动。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崔荣秀(左一)走访调查涉军人权益保护工作。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高春霞(左)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举行医疗美容行业座谈会。

  “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治理、食品安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反映强烈,从严治理呼声越来越高,对美好生活需求不断增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正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契合。通过干警的努力,我们在这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需进一步努力。”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广林对走进该院采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记者说。

  近年来,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能动履职,通过实践与探索,不断凸显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从最初的“摸着石头过河”发展到如今“快马加鞭”高速发展,柘城检察人到底是如何走过来的?带着这些问题,当天记者走进了该院第四检察部。

  破解检察建议刚性不足难题

  “公益诉讼检察创设的目的是国家从战略层面加大公益保护的力度,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的生活。较于‘四大检察’中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主要针对司法内部诉讼活动监督的特性,我们部门的工作更倾向于外向监督,特别是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高春霞开门见山地告诉记者。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成立之初,挑战无处不在。在院党组领导下,该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建章立制入手。随着工作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的难题必须破解。

  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主体的行政公益诉讼,在制度设计上是非诉讼机制和诉讼机制的有机结合,先制发检察建议再提起诉讼、不整改才提起诉讼。诉讼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高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由于这是一个新的领域,社会各阶层对此了解不足,对下发的检察建议严肃性认识不足,甚至不予理睬。

  为体现检察建议的刚性,有力督促行政机关更好履职,他们把公益诉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负责公益诉讼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检察长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大复杂案件亲自办理,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他们运用公开送达、磋商、联席会议、公开听证、回头看等多种形式,解决公益难题。

  2018年9月14日,该院组织召开法院、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乡规划等11个职能单位参加的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会上,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对检察院之前送达的两份关于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领域的检察建议进行当场回复,介绍收到检察建议后的整改情况。两份检察建议,督促国土资源局追缴土地出让金2000多万元。

  检察长亲自主持联席会,汇聚保护公共利益的合力,实现了检察建议的刚性,保障了案件质量。这些年,该院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7件,督促收缴国有土地出让金3000余万元。

  2019年3月份,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中发现,柘城县某中学项目已缴纳土地出让金800万元,剩余 718.54万元没有收缴到位。调查确定原因后,该县主持召开协调会,当事人当天就把拖欠两年多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补缴完毕,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这一经验做法被省、市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该院加强与环保、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物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机关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技术咨询等方面的协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实现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效对接。

  2019年9月27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组来到县综合执法局,召开由农业、环保、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对接会议,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餐饮安全、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蔬菜农药残留是否达标和鲜肉市场是否合格投放等社会焦点问题,要求各单位看好各自的“责任田”,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1年2月份,该院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县域内的革命遗址、旧址及烈士故居、墓地等红色资源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部分红色革命文物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有些文物年久失修甚至濒临危境,相关职能部门未尽到监管、保护职责,革命文物安全受到严重影响。该院联合省检察院、市检察院、郑州军事检察院与县文物保护、属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召开红色资源保护磋商会议,针对保护中存在的产权不明晰、保护经费不足、责任模糊、保护意识淡薄、完善保护机制等加强沟通协作,并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此案采取“磋商+现场送达”的方式,增强了检察建议的刚性。

  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原野战军前方临时指挥部旧址破败,院墙墙体严重脱落,亟待修缮。在该院督促下,柘城县文物保护部门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下拨10万余元抢修经费,对该旧址进行了全面修缮。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军地协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守护革命史迹,捍卫了英烈荣光,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时任全国人大代表、柘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宋静和办案检察官“回头看”时称赞道。

  公开听证助力公益保护

  “永安沟水体发绿发黑,沿岸数公里内有多个排污口直接向沟内排放污水;废黄河惠济乡代口村段,河水呈红黑色;老王集乡明净河水体污染严重臭味较大,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内,河边是该乡饮用水厂……”

  2019年6月,针对省检察院批交的8起全县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该院第四检察部迅速组织力量分头进行调查核实,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10份诉前检察建议,两周时间就办理完成了8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诉前程序。

  检察建议的生命在于落实,该院跟踪监督,确保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复,整改按时到位,并做好“回头看”。

  此次全县水体污染整治,也暴露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触发了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如何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思考。他们分派力量,摸排农村饮水的安全隐患,联合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活动期间,该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清除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4处,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场3个,清理排污口10处,取缔违法建设项目2处,清理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40余吨。

  柘城县地处平原,饮用水全靠抽取地下水,全县有30余处小型农村供水站。办案人员深入一线摸排发现,多数农村供水站存在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消毒设施等严重问题,使群众生活饮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021年3月4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公益诉讼听证会,相关行政部门就职权交叉、职责不明致使农村部分小规模供水场站疏于管理、群众生活饮水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讨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及群众代表应邀参加听证。

  “你们检察官心真细,我们老百姓想不到的地方你们都替我们想到了。今天这个听证会后,我对村里的自来水更放心了。”通过听证会守护农村饮用水安全,让参加听证会的返乡农民工代表耳目一新,也让他们十分激动。

  一次听证会并不能解决一切,检察干警还通过不断关注、定期巡查,确保农村饮水的“长治久安”。

  2022年5月,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组在本院办理的一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中发现,辖区内多家电信运营企业代理商在为客户开办业务、提供服务过程中,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送到某些微信群,以每条1元至十几元不等的价格出售,严重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究其原因,是大部分代理商法律意识淡薄、相关行政机关监督不力造成的。

  2022年6月16日,李广林主持召开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责任主体企业开展行业规范整治,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与运营企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排查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24家31处,约谈代理商95次,解除违约代理商35家。同时,加大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宣传力度,投放宣传条幅320条、制作宣传展板210块、发放宣传手册5000份。运营企业从技术层面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从人员管理层面完善和优化合作机构的准入、管控、考核及清退机制。各相关单位厘清各自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凝聚各方合力,堵塞监管漏洞。

  李广林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善于发现社会犯罪及其根源,加强源头治理,与社会各方沟通协作,以‘我管’促‘都管’,并通过跟踪监督,夯实工作成效。此后,本县域内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大幅度下降,电信行业此类违法情形基本杜绝,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行、治理一片’的效果。此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在全省作为经验推广、交流。”

  开展专项监督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柘城县检察院开展了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共护柘城碧水清流。“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实施以来,该院开展专项行动3次、巡河督察8次,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件。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督促拆除违法建设项目4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6.3公里,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28万余平方米,督促清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200余吨,推动解决水环境治理难题,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培育全社会拥军新风尚。2020年7月,该院向县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两名军人的相关优待政策,并建议在全县范围内对类似情况进行排查。当年“八一”前夕,县有关部门向300多名荣获奖励的现役军人家属发放奖励金32.4万元,为40多名军人家庭补发了光荣牌。2022年7月,该院联合县人武部到县汽车站、行政服务中心、医院、银行等处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公共服务场所存在军人优先标识缺失、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政策未落实到位等问题。随后,该院邀请7家职能部门召开军人权益保护磋商会,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整改,并持续跟进监督。县交通部门张贴军人和残疾军人免费乘车标识60余张,办理军残卡100余张,车站内设立军人专用座椅、储物间等。卫生、金融等部门开通优先办理服务绿色通道。教育部门为10余名军人子女优先办理入学。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还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意向商家95家,为军人提供优惠减免政策。

  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该院深入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并督导县卫健委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消毒产品专项治理行动,县卫健部门依法积极履职,对30多家药店及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提出整改意见10份,下达监督意见书16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下架不合格产品200余盒。

  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组织干警多次深入大街小巷,排查涉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两次召开该县20余家单位参与的窨井盖专项治理推进会议,压实各单位责任、厘清权属,加强窨井盖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60余处,推动相关部门更换井盖1000余套,加装防坠网3000余个。

  近年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保护范围,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在传统“4+1”的基础上,探索办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案件,均产生了极好的社会影响,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得到大幅度提升。

  以“精品案件”引领办案质效提升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柘城县人民检察院从提高干警业务素能入手,以案件质量考核为抓手,多办案,办精品案件。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农村垃圾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督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相继被评为2020年度、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例。

  2021年8月31日,群众举报柘城县牛城乡某养猪场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经营者余某在其村里养殖生猪近百头,占地约200平方米,距离四周村民居住地不足30米。养猪产生的废水、粪便直接排入东侧坑塘,水体黑臭、蚊蝇乱飞,周边地带恶臭难闻,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办案人员在深入调查中发现,由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权交叉,存在监管“空白地带”。该院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厘清各方监管职责,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全县100多家养殖场进行排查,关停两家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养殖户,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0余吨,30多家养殖场建设了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环保设施。通过综合治理,县域内的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

  本案中,柘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为己任,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进了乡村振兴。

  对于诉前程序无法解决或事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案件,该院守住公益保护的底线,敢于迎难而上,排除各方干扰,依法提起公益诉讼。2021年,该院对两起行政机关不全面履职的情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5年来,该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案件9件,涉及文物保护、食品安全、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领域。诉讼全部得到审判机关的支持,使犯罪分子不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还要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

  在办理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中,办案人员发现该公司非法排放废水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不但要受到刑事处罚还应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2021年7月2日,该院以公益诉讼线索立案侦查,经多方沟通联系,就此案向第三方提交了评估意见,要求鉴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价值。在对其公司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支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6万余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始终坚持“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不断更新办案理念,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年来,该院办理公益诉讼2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9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7件,所办案件覆盖11个领域,各项业务考核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第四检察部连续3年被评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负责人高春霞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全县先进工作者,2022年在全省首届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中,她荣获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采访结束时,李广林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以忠诚履职的检察担当为柘城更加出彩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检察答卷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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