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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

——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相关负责人就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等问题答记者问

本报融媒体记者 张凌伟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日前,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徐文就统计法治建设成效以及如何助力商丘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有哪些特色亮点?请您介绍一下。

  答:近年来,在河南调查总队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商丘国家调查工作始终紧密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全力助推商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立足统计调查职能,强化经济预警预测和分析研判。每年撰写100余篇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材料、20余篇经济预警专报,为党政领导准确把握全市经济大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取得显著成效。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开展民生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指标监测评价,准确反映商丘市各项事业发展态势。

  三是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深入学习贯彻重要统计调查文件精神,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夯实源头数据质量,构建起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生态。

  问: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在依法治统、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们以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为总揽,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规范统计行为,营造了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一是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纵深推进“关键少数”学法、“系统内部”明法、“线上线下”宣法,持续深化对《意见》《办法》等重要统计文件的学习贯彻,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组织统计干部学法1000余人次,向调查对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在全市范围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浓厚氛围。

  二是持续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双随机”执法要求,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检查,近3年来开展统计执法100余次,有效发挥了统计执法的威慑力。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坚持统计法治宣传与调查、培训、执法相结合,在开展调查中加强统计法治宣讲,创新形式,充分利用业务培训、走访调研等时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和以案示警工作,提高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

  问: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商丘调查队系统如何巩固统计法治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答:按照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调查工作环境,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统计法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依法调查工作机制,持续规范调查行为,提高调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居民收支、价格、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统计执法力度,对统计违法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结合《统计法》颁布40周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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