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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入选国家功能型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记者 翟华伟 通讯员 刘欣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8月30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部署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布局建设工作,将102个城市纳入布局建设范围。流通支点城市按综合型、复合型、功能型分类推进建设,我市入选功能型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近年来,我市立足交通区位优势,按照“建设大交通、发展大物流、构建大枢纽、形成大产业、促进大发展”的发展思路,坚持项目为王、致力产业倍增,实施示范创建、开放引领,着力重塑物流产业大格局,以国际物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和产业物流为重点,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加快推动传统交通区位优势向枢纽经济新优势转化,先后入选“十四五”首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荣获“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和“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称号。中原智慧冷链物流园、豫商国际智慧物流园、商丘国际陆港等一批重大物流项目开工建设。2023年上半年,全市物流业完成增加值183.83亿元,同比增长3%;快递业务量居全国第40位,稳居河南省第2位。

  市发改委副主任陈传锋说,我市入选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将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从“大流通”高度推动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融合发展,推进物流业与电子商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交通运输等协同发展,有机衔接中原经济区和淮河经济区,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及粤港澳大湾区,提升招商引资水平,促进产业转移,推进区域协同,完善现代商贸流通网络,构建现代商贸流通生态,把商丘建设成区域商贸物流中心,更好服务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商丘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严格落实《商丘市“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发展规划》要求,持续调整优化发展路径,锚定“两个确保”、贯彻实施“十大战略”,以建设对外开放桥头堡、枢纽经济新高地为目标,充分发挥商丘区位交通优势,加快推进“流量”变“留量”,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交通体系、物流枢纽与开放、产业、城市互动融通,促进城市枢纽功能和产业集聚辐射能级提升,努力在打造枢纽经济上蹚出路子、作好示范,走出一条具有商丘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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