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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赡养费 面对拘留速履行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张桂茹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近日,88岁高龄老人李张氏在收到赡养费后,委托家人将一面写有“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柘城县人民法院。

  李张氏老人早在2012年就把她的子女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当时她也赢了那场官司。法院判决其子女从2012年开始分别于每年7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其母亲当年生活费人民币600元、小麦600斤。判决生效后,大儿子李某却迟迟不愿支付赡养费,拿不到钱的李张氏只能联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本案系亲人间的矛盾,执行过程中,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讲明不履行法律文书应承担的责任,李某最终拿出了当年的赡养费。

  此后,李某的赡养费一拖再拖,而李张氏老人为了避免引发什么别的事端,也一推再推,直到今年10月份,李张氏委托女儿再次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儿子李某支付从2013年到2023年的赡养费,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让老人早日拿到赡养费,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了李某,李某却态度强硬,仍拒绝支付赡养费。随后,执行干警将李某传唤至法院,一方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耐心进行沟通交流,一方面告知如不尽快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3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释法说理,李某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场支付了拖欠的赡养费,并保证以后按时支付。拖欠11年的赡养费纠纷案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案执行干警介绍说:“一些赡养纠纷案件中,子女不愿支付赡养费的理由,无非是觉得父母对自己有偏见,兄弟姐妹从中挑拨,或者是现阶段经济困难付不出赡养费等。但是,这些理由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的,赡养父母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责任,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当事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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