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仲裁和监察联合处理能这么快,两天就帮我们解决了拖欠4个月的工资,真的太谢谢你们了!”11月28日,夏邑县某公司12名职工拿着锦旗来到县人社局,对工作人员感激地说。
近日,夏邑县人社局接到12名劳动者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核算并支付拖欠的工资。因涉及人数多,拖欠工资数额较大,人社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梳理案情,建立劳动仲裁、劳动监察联合办案机制,以“刚性执法”和“柔性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劳动纠纷化解处理效能,形成联动工作合力。
经调查,12名劳动者均在用人单位从事纺织工作,双方对欠薪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存在争议。为有效推进案件调处,监察员将双方引导至仲裁调解室,与仲裁员、调解员共同为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通过清算核对劳动者工资,讲解相关政策,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用人单位同意分三笔支付1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11万余元。由于劳动者对无法一次性支付存有顾虑,案件被移送至仲裁程序处理,仲裁院第一时间开通案前调解机制,同时落实执行监察、仲裁调查事实相互认可制度,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最终,通过清算核对,权衡双方法律风险后,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近年来,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日益增多、案情复杂化、多样化的工作实际,夏邑县人社局积极推广“监察+仲裁”的调解模式,灵活发挥部门职能,将监察执法与仲裁调解有机结合,完善“一站式”纠纷调解处理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