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情理法理相融合 家事纠纷被调解

记者 王 冰 李良勇 通讯员 崔文轩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近期,睢阳区司法局娄店司法所干警法理并融,秉持一颗公心,成功调解一起家事纠纷。

  43岁的温某与杨某于2001年10月份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先后生下一子一女。自2018年起,温某与杨某开始分居。前不久,两人因为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发生争执,遂向娄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为确保调解实效进行,调解前,调解员深入调查,详细了解情况,并作调查笔录。温某与杨某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困境。双方争议的焦点落在女儿上学及生活费用应当由谁来负责承担?随后,调解员主持召开调解会,给双方普及了关于子女抚养的一些法律常识,条分缕析,简明扼要。听过调解员耐心讲解后,双方思想情绪有所缓解。但一提到孩子的抚养费分担问题,双方的情绪再次波动起来。

  眼看双方要吵起来,调解员及时劝道:“你们夫妻那么多年了,大家一路走来都不容易,要互相体谅,事情解决了,你们双方都可以安心地过自己的生活。”调解员沉着冷静地进行思想疏导,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谈心交流,察觉到双方当事人都有退步的意思,便抓住有利时机,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以案说法,综合剖析。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关系;非婚生育儿子、女儿跟随杨某生活;女儿上学及生活费用由温某负责承担。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版权所有 ©2022 商丘网 sqrb.com.com 豫ICP备05019403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