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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九批)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一、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D3HA202311300021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311300021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民权县庄子镇魏楼村东北角500米左右,该位置之前有多家无名工厂,污染举报人的鱼塘。2018年中央督察组去现场检查时虽然将该厂取缔,但是目前的地下渗坑里还是有之前的污染源,没有治理到位;并且举报人的鱼塘受损严重,至今仍未得到赔偿。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其他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利益纠纷举报;按群众身边,属于散乱污;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位置的企业为2014年庄子镇魏楼村北鱼塘周边的企业。其中鱼塘南侧50米一家企业于2013年3月建成,2014年3月26日投产,建设内容有实验炉、化验室、实验室、废气收集焚烧设施一套;鱼塘北侧1500米处有两个未建成的工厂。3家工厂已于2014年7月1日由环保、公安、国土、工商、供电等有关部门与当地(庄子镇)政府联合进行了取缔拆除,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对之前遗留的问题进行清理处置。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商丘市民权县庄子镇魏楼村东北角500米左右,该位置之前有多家无名工厂,污染举报人的鱼塘”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14年5月15日,民权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其养殖的鱼塘中出现大面积死鱼现象,怀疑其附近非法工厂偷偷生产化工产品所致,民权县环保局于当日21时15分至22时10分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处共有3个非法工厂,即鱼塘南侧50米1个工厂正在生产,鱼塘北侧1500米两个无名工厂正在建设,周围空气中有明显的刺鼻气味,举报人的养殖区共4个鱼塘,发生死鱼现象的鱼塘在养殖区东南角的成品鱼养殖区,其他鱼塘无死鱼现象。

  2.关于“2018年中央督察组去现场检查时虽然将该厂取缔,但是目前的地下渗坑里还是有之前的污染源,没有治理到位”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4年5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后,3家小工厂被民权县环保局查证为“十五小”企业,报经民权县人民政府批准,于当年7月1日由环保、公安、国土、工商、供电等有关部门与当地(庄子镇)政府联合,即对3家小工厂进行了取缔拆除。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对民权县科技研发转化研究所之前遗留的有异味的土壤进行清理处置,并对厂区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土壤和地下水均未超标,通过现场排查和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有渗坑和之前的污染源。接到举报件后,2023年12月1日,民权县庄子镇人民政府及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原厂区土壤和地下水取样监测,监测报告将于12月11日完成。

  3.关于“举报人的鱼塘受损严重,至今仍未得到赔偿”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4年11月7日,经庄子镇政府与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协商,举报人与被举报人达成协议,由被举报人向举报人一次性支付鱼塘损失捌万元,双方签订了协议书,举报人也作出承诺不再因此事到任何部门反映、起诉。另外,该问题已多次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上访,并且起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县级人民法院,所诉的事项均被不予支持。

  办结目标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争取得到群众的谅解和支持,纠正和化解群众思想上的偏激认识。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将于2023年12月9日阶段性办结,并制订了下一步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关于“2018年中央督察组去现场检查时虽然将该厂取缔,但是目前的地下渗坑里还是有之前的污染源,没有治理到位”问题,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对民权县科技研发转化研究所之前遗留的有异味的土壤进行清理处置,并对厂区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土壤和地下水均未超标,2023年12月1日,民权县庄子镇人民政府及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原厂区土壤和地下水取样监测,12月11日监测结果出来后依法依规办理。

  下一步整改方案

  待最新监测结果出来后,如监测结果显示存在污染,针对存在的污染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达到消除污染目的。责任单位为民权县庄子镇政府,具体责任人为杜新峰。

  二、商丘市民权县,受理编号:D3HA202311300026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311300026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民权县北关镇北侧,无名废旧窑厂,炼制动物油后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小河,气味刺鼻。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散乱污;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无名废旧窑厂实为民权县鑫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8月开始建设,建设内容为年产8000吨工业用动物油脂建设项目,2022年2月9日在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202-411421-04-01-988739),该公司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2023年6月7日经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注销后,2023年6月26日擅自降低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标准再次进行了自行备案,2022年6月23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自行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1421MA9K48CA3D001W。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预热→加热搅拌→真空脱水除臭→油渣分离→压榨→毛油过滤→成品,主要原辅材料为动物内脏、动物皮等,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臭气和废水。其生产过程中使用1台3吨锅炉,需要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炼制动物油后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的小河”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生产污水直接排入暂存池,通过排查未发现有直接排入附近河道现象。

  2.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核查时企业已停产,厂区车间内有轻微刺鼻气味。

  办结目标

  (一)办结目标

  对该“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取缔整治一处,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5日。

  (三)整改措施

  一是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取缔“散乱污”企业,12月15日前对该“散乱污”企业取缔拆除;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为民权县北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员为宋德平,具体负责该“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二是对渗坑中蒸馏废水运至北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三是2023年12月1日,民权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实现动态清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取缔整治一处,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5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气味刺鼻”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举报后,北关镇政府于2023年12月4日对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取缔拆除,目前锅炉已拆除,后续拆除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12月15日完成取缔拆除。

  2.关于“暂存池内废水”问题。

  针对蒸馏废水排放问题,北关镇政府已于2023年12月7日将暂存池中的废水运至北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消除污染。

  (二)处理情况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于2023年12月4日对该“散乱污”企业私自降低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标准的环保手续予以注销。

  下一步整改方案

  民权县北关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2月5日制订了该企业的拆除整改方案,明确于2023年12月15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完成该“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拆除工作。

  责任单位:民权县北关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黄胜利

  具体责任人员:宋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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