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丘市睢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030024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D3HA202312030024举报内容为:商丘市睢县白庙乡徐阳沟村南侧,河南省赣豫有限公司(生产加工皮蛋),全天生产时散发刺鼻性气味,污水排至举报人家农耕地里,土地盐碱化,导致无法耕种;2019年该厂在村农耕地违规建厂,希望尽快处理此问题。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实际位于商丘市睢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河南省赣豫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睢县白庙乡徐阳沟村北侧,法定代表人是:李某,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91411422MA47YMXN45。经营范围:蛋制品制作及销售。该公司是睢县白庙乡在2020年3月脱贫攻坚期内招商引资企业,该公司属商丘市重点龙头企业,于2020年3月开始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项目不在名录内,不纳入环评管理。该公司于2020年7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设备:分级机2台、洗蛋机3台。主要成品:松花蛋、咸鸭蛋。生产工艺:外购鸭蛋→腌制→清洗→打包→成品出库。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全天生产时散发刺鼻性气味”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河南省赣豫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外购的鸭蛋是直接从养殖场拉运,鸭蛋上带有鸭粪,厂区内及车间内有鸭蛋腥味和鸭粪气味,厂区外围能闻到轻微异味。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绿之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环境空气敏感点、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最近居民区敏感点硫化氢检测最高值0.003mg/m3,氨检测最高值0.18mg/m3;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检测最高值0.003mg/m3,氨检测最高值0.73mg/m3,均符合《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2018)排放标准限值(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
2.关于“污水排至举报人家农耕地里,土地盐碱化”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河南省赣豫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打扫冲洗废水和鸭蛋清洗废水,经2个沉淀池和一台溶气式气浮机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南侧白庙沟内,未发现排入周边农耕地里的现象。该公司东、西、北三面外围均未发现有土地盐碱化,在厂区南侧白庙沟旁企业租赁小片荒地上发现有堆放清洗腌制鸭蛋时产生的鸭粪泥堆,其上可见零星的白色盐碱,其他地方未发现盐碱化现象。
2023年12月4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在该公司排放口取样监测,睢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排污口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9mg/L,氨氮浓度0.052mg/L,总磷未检出,pH值7.06,符合《河南省惠济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41/918-2014)(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5mg/L,总磷15,pH值6-9)标准,监测结果不超标。
3.关于“2019年该厂在村农耕地违规建厂”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河南省赣豫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为14.41亩,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显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非农耕地。
办结目标
办结目标: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一是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运输过程中腌制料水的抛洒现象,对车间进行封闭作业,减少腥味和鸭粪气味扩散,最大程度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二是对厂区南侧白庙沟旁租赁荒地上堆放的鸭粪泥进行清理,后续产生的鸭粪泥送第三方公司处置,杜绝鸭粪泥随意倾倒。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类似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6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全天生产时散发刺鼻性气味臭味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该公司已对抛洒的腌制原料水进行了清理,并对车间进行封闭作业,减少了腥味和鸭粪气味扩散。
2.关于“污水排至举报人家农耕地里,土地盐碱化”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该公司已对厂区南侧白庙沟旁租赁荒地上堆放的鸭粪泥进行了清理,并就后续产生的鸭粪泥处理问题,与睢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签订了《委托处理协议》。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5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对河南省赣豫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一是减少运输过程中腌制料水的抛洒现象,对车间进行封闭作业,减少腥味和鸭粪气味扩散,最大程度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二是对厂区南侧白庙沟旁租赁荒地上堆放的鸭粪泥的问题立行立改,后续产生的鸭粪泥送第三方公司处置,杜绝鸭粪泥随意倾倒。
二、商丘市夏邑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030036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030036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夏邑县车站镇派出所向南200米路东,河南森农肥业院内散发刺鼻性气味,扬尘大,违规处置危险废物。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夏邑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化工;按污染类型属于土壤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河南森农肥业院内涉及夏邑县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森农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其中夏邑县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森农肥业有限公司内。两家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分别是:
1.河南森农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怀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6MA9G1KBD4N。该公司《夏邑县车站镇废菌菇棒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月14日经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夏环审〔2021〕03号)。2021年9月建成,2021年9月12日,组织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生产工艺:原料(废菌棒、废蘑菇渣、发酵菌)→混合→发酵→粉碎→筛分→造粒→烘干→包装入库。产生主要污染物:粉尘、噪声等。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集气罩+沙克龙除尘器+袋式除尘器。
2.夏邑县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永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6MACM9M390L,该公司《年处置20万吨炉渣、造型砂、除尘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9月4日经夏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夏环审〔2023〕35号),2023年11月21日,办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411426MACM9M390L001X;该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建成,建设内容为年处置20万吨炉渣、造型砂、除尘灰项目。2023年12月2日,组织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生产工艺:原料(炉渣、造型砂、除尘灰)→上料→球磨→磁选→包装外售;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15米排气筒。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散发刺鼻性气味”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河南森农肥业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调阅用电信息,该公司自2023年9月停产至今。车间内存放有原料(废菌棒、废蘑菇渣)及少量产品,停产期间疏于管理,现场能够闻到轻微气味。
2.夏邑县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公司2023年12月2日通过自主验收工作,12月4日就接到群众举报。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现在组织验收期间存在车间未密闭、疏于管理,导致生产过程中产生气味无组织排放问题。
为确保群众利益,2023年12月5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周边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四项因子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恶臭气味存在,但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限值(详见检测报告)。鉴于此,上述两家公司“散发刺鼻性气味”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扬尘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河南森农肥业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调阅用电信息,该公司自2023年9月停产至今。车间内仅存放有原料(废菌棒、废蘑菇渣)及少量产品,不涉及扬尘问题。该问题,举报不属实。
2.夏邑县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公司2023年12月2日通过自主验收工作,12月4日就接到群众举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现在组织验收期间存在车间未密闭、物料(炉渣、造型砂、除尘灰)运输车辆覆盖不严等问题,导致验收调试期间产生扬尘问题。该问题,举报属实。
(三)关于“违规处置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1.河南森农肥业有限公司原料为废菌菇棒、蘑菇渣,产品为有机肥,属于农村再生资源利用,不涉及处置危险废物。该问题举报不属实。
2.夏邑县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料为炉渣、造型砂、除尘灰,原料来自河南淮海精诚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调阅河南淮海精诚工业有限公司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及夏邑县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淮海精诚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废弃物外运承包合同,炉渣、造型砂、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不涉及处置危险废物,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该问题举报不属实。
办结目标、时限及措施
(一)办结目标:定期对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切实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强监管,确保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措施到位,污染消除,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办结时限:2023年12月7日
(三)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对涉事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强化帮扶指导,加大企业巡查频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关于“散发刺鼻性气味,扬尘大”问题,河南森农肥业有限公司及夏邑县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问题已办结。责令上述两家企业一是制定工作制度,加强员工环保教育与清洁生产,提高环保意识,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二是强化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减少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问题发生。三是建立企业内部道路定期道路清扫、洒水抑尘制度,减少扬尘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