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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超额完成食品销售领域“四化”建设工作年度目标

记者 高会鹏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市今年共完成食品销售主体责任‘四化’建设1.1万余家,其中设食品安全总监的销售主体422家,小微型食品销售主体10738家。”12月27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消息,商丘市高质量超额完成食品销售领域“四化”建设工作年度目标。

  “四化”即信息公示标准化、制度建设体系化、风险防控清单化、宣传培训常态化。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不断深化食品销售领域“四化”建设,推动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抓学习,提高“四化”建设思想认识,为指导“四化”建设持续推进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抓试点,提升“四化”建设标准,选择宁陵县为试点单位,召开全市现场观摩会,全面铺开“四化”建设。抓宣传,通过信息、新闻报道及时掌握全市“四化”建设进展情况;通过下发“两函两报”(即提示函、督办函,简报、通报),及时指导全市系统“四化”建设;通过食品销售“十不准”海报宣传、张贴,助推“四化”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抓难点,用“四化”建设要求提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档次。我市要求将完成市场主体、市场内经营户“四化”建设作为完成市场达标验收的必要条件,形成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与“四化”建设共同推进格局。抓结合,把市级食品安全乡镇试点作为“四化”建设提质增效的抓手,市市场监管局成立调研组,分别对民权、永城、柘城3县(市)11个乡(镇)的食品销售主体责任“四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同步调研,目前11个试点乡(镇)的“四化”建设率超90%。抓互查互评,检验“四化”建设成效,组织开展“四化”建设互查互评工作,检验各县(市、区)“四化”建设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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