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誉鑫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2015年1月13日商丘市公安局东方分局立案侦查后,历经司法程序,2016年12月30日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暂追缴涉案资金663708.23元。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拟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开展集资款债权清查工作。请于2015年9月25日之前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经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誉鑫公司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4月19日前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合同文书、浦发银行卡及其复印件)前往睢阳区火神台小镇(原桂花小镇)处非办进行债权登记,逾期不予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后期不予登记、清退。
特此公告。
睢阳区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