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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受关注 检察建议除隐患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梁 远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谢谢检察官们通过检察建议消除了这一安全隐患,今后我们接送孩子就放心了。”6月5日,在夏邑县第一初级中学门口,市民汪某指着一处刚修好的路面告诉记者。

  原来,前不久,夏邑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掌握夏邑”发布了一篇《这一处道路,引市民关注》的文章,引起了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文章中援引网友留言:“一中门口,建桥留下的钢筋,请相关部门重视一下,小孩天天走那里上学,怪担心的!”“一中门口,建天桥留下来的钢筋还有土坑,对学生来说是个安全隐患!”

  看到这一情况,该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们立即出动,赶赴现场。检察官们看到,在该县第一初级中学大门口左侧的人行道上,存在3处钢筋混凝土浇筑的地方,上面裸露着高出地面十几公分的钢筋;在学校对面人行道上,也有4处存在相同问题的钢筋、土坑。经调查,该处原本是准备建过街天桥,后来项目因故终止。但是,项目终止后施工方未能及时对桥墩坑予以修复,给附近居民和学生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此处位于栗园路主干道的人行道上,人流量比较大,是一个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调查清楚原因后,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向有关部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该县第一初级中学附近城市道路安全问题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城市道路原状,并且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及治理能力。

  几天后,当检察官们再一次来到该县第一初级中学门口时,发现在西边辅道内建桥遗留的坑洞和钢筋被一层厚厚的沥青覆盖,在路东辅道内遗留的坑洞和钢筋也同样得到了修复,曾经的钢筋、土坑不见了。修整后的马路消除了安全隐患,方便了附近居民和学生的出行。

  人民有所呼,检察有所应;群众有所求,检察有作为。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群众所思所盼为努力方向,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百姓的烦心事,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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