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综合发展成果的最高荣誉。
文明城市建设是中国特色城市治理的一大创造,是一项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密相关的重要政治任务。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国文明城市已迈向“守正创新、提质升级”的新阶段。文明城市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城市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和美好生活新期待。
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导向,发挥文明城市创建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的积极作用。文明城市建设,要着力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及形成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文明城市建设,要坚持全域创建、全面创建、全民创建,坚持问题导向、常态长效,巩固拓展“七治”工程,在交通秩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小区楼院治“乱”、农村创建治“弱”、市民参与治“冷”上持续发力,高起点推进精细化、数字化、智慧化、现代化“四化”城市治理,高标准塑造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四化”城市风貌,高质量打造宜学、宜业、宜游、宜居“四宜”城市品质。文明城市建设,要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实施“五带”工程,通过结对社区、结对农村、分包路口、巡查路段、“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形式,做好示范引领,带动群众参与。广泛开展“强国复兴有我”“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反对浪费勤俭节约”“赶考路上有我”“四送一助力”和诚信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网络文明、志愿服务等各类文明实践主题活动,促进形成“文明城市 从我做起 城市文明 人人有责”的文明风尚和行动自觉,努力建设信仰之城、首善之城、幸福之城、魅力之城、善治之城、共享之城。(作者单位为商丘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