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规划,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报请市政府收回河南江华工量具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宗地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至河南省浩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至商虞路,西至商鼎路,北至蓝瑞斯建筑装配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和商丘市宸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土地登记面积45670.210平方米(68.51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21)商丘市不动产权第0000345号。
相关权益人对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将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贾 森 许 诺
联系电话:0370—6068579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