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近日,我市交警一大队建设中队在查处酒驾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因多次无证、酒驾醉驾被处理之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逮个正着。
7月27日晚21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建设中队中队长袁统超带领民警、辅警在新建路开展夏季酒驾醉驾整治百日行动时,发现一辆轿车驾驶人葛某某十分可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92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两倍多。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证件时,其迟迟出示不了有效证件,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进行控制,并将其带至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经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驾驶人葛某某之前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被交警查处了四次,此次是第五次被查获。
据了解,第一次酒驾是2016年9月29日,葛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罚款2800元。第二次酒驾是2016年11月7日,葛某某饮酒后在建设路与新建路交叉口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被处罚行政拘留5天,同时赔付了交通事故赔偿金,罚款1500元。第三次酒驾是2020年3月22日,葛某某酒后在民主路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5天。第四次酒驾是2020年5月20日,葛某某酒后在中州路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行政拘留,并罚款3500元。第五次酒驾是2022年7月27日,葛某某无证在新建路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已抽血化验等待进一步处理结果。
在此,商丘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酒后开车害人害己,拒绝酒驾从我做起。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追悔莫及。
网友评论:对于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明知故犯,要以最严厉的手段打击,不能不痛不痒地警告一下,这样的人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点评:屡次“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底线,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