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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相关部门强化政策措施落实

稳市场主体保经济大盘

记者 高会鹏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为落实好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聚焦市场主体生存发展,采取了一系列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政策举措,及时疏通难点堵点卡点,全力推动市场主体保存量、增体量、提质量,切实稳定商丘经济大盘。

  实施退税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市税务部门扛牢责任、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力以赴让退税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同时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作用,对留抵退税实施全链条监督,严厉打击骗取退税行为,严肃查处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上半年共为2056户次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35.50亿元,退税规模居全省第五位。

  强化缓费支持,为市场主体稳岗位。为落实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市财政局会同人社、税务、发改等部门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据统计,此项政策可惠及我市参保企业5486家,占全市参保企业50%,涉及参保职工28万人,占全市参保在职职工总人数的65.1%。政策执行期间上述企业月平均缓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43亿元,总计12.85亿元。市财政局按照减免政策规定,在4月份减免政策的基础上,6月份进行了政策加码,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减轻了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主体应对疫情的信心和战胜疫情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市场主体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拓宽融资渠道,帮市场主体渡难关。全市各金融机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金融政策和产品推介对接,拓宽融资覆盖面,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局等部门和驻市各金融机构,多渠道开展“1+7”、“万人助万企”政金企合作对接会、商丘市政银企合作对接系列活动走进县(区)、“我与行长面对面”沙龙等常态化、精准化政银企对接活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全市召开银企对接会84次,参与的银行机构数量427家(次)、参与的企业数量1496家(次),融资168.90亿元。

  开展专项整治,为市场主体降成本。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全市纳入脱钩范围行业商会协会213家,其中市级71家,已经全部完成脱钩。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截至7月底,全市69家行业协会商会共主动减免收费386万元。严格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执法监管。市发改委积极部署开展清理工作,经自查,部门和中介机构均已脱钩,没有发现中介机构和下属单位变相收费及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依法查处借疫情防控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部署,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疫情防控产品销售价格和水电气暖行业违规收费、教育卫生收费等单位专项检查。截至目前,落实水电气暖行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件7起,指导县(区)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业主天然气、暖气初装费313万元,查处市直5所学校擅自定价、2家电厂不执行政府定价,收缴违法所得50.38万元。

  规范行政执法,为市场主体优环境。全面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金融机构、交通物流领域、转供电环节、供水等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严厉查处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强行或者变相摊派企业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行为,强行向企业摊派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在转供电环节以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或以其他名义加收费用,强行向用户摊派用水施工项目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全面清理整治涉企乱罚款行为,严厉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和执法机关违规下达罚没指标、罚没收入与干部收入挂钩等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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