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商丘城市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市区旧城改造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之规定,拟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收回位于梁园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向阳景苑以西、站前路铁路公寓以东、陇海铁路以南、站前路以北范围内向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61号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为4556.702平方米(合6.8351亩),净面积为3672.276平方米(合5.5084亩)。2017年8月17日经《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全省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豫保安居办〔2017〕46号)文件批准列入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2018年4月28日,根据《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向阳社区(老万里汽车站和站前路161号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商梁政〔2018〕32号)文件决定对包含上述宗地四至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经调查,该宗地范围内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号为豫(2020)商丘市不动产权第0014947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授权经营,用途为铁路用地,面积为611690.890平方米(合917.5363亩),其中,梁园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向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61号院)占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面积4556.702平方米(合6.8351亩),拟收回宗地面积为4556.702平方米(合6.8351亩),拟收回土地位置、面积及界址以土地登记权属定界图四至为准(如有遗漏,相关权利人可在公告期限内申请登记,逾期不办理,视为自行放弃)。
相关权益人对政府收回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将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据城市规划用途,公开挂牌出让。
联系地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分局
联 系 人:朱永伟 翁红杰
联系电话:0370—3125137 2563777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