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网事·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1周微热点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我市从严整治违法违规

  占用耕地行为

  事件回放: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坚持以“零容忍”和“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近日,我市发布了《关于从严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公告》。

  《公告》显示,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自2020年7月3日起,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公告》显示,要依法依规申请使用住宅用地。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严禁擅自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建住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和省定宅基地标准,经依法审批后方可动工建设;村内难以安置,确需占用耕地等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房屋行为,将被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同时,《公告》还公布了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70—3275181。

  网友评论: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只有从严整治违法用地,保护土地应有用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保障群众的利益,才能让社会和谐稳步发展。

  ——小关很努力

  点评:耕地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市城管局发布关于周商永运河

  湿地公园建设情况的说明

  事件回放:近日,关于“大商丘金桥路北海路新修的那条河新创的绿化”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起部分网民关注。就有关情况,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发布情况说明。

  视频中所说的“那条河”属于我市正在建设的周商永运河湿地公园范畴,画面中显示的枯树干、枯树枝并不是绿化苗木,而是为鸟类提供临时栖息点的“栖鸟桩”,是为了满足鸟类的生存繁殖需求而采取的一种生态做法。

  设计这种“栖鸟桩”,是利用已死亡的自然枯木作为材料,遵循生态环保的理念,更符合鸟类动物生存习性,也为水中底栖类动物提供生存环境,从而提升周商永运河水质,改善因城市化进程迅速带来的鸟类因栖息地的丧失或改变而难以继续生存的状况,还原鸟类生活环境。

  立春时节,天气渐暖。周商永运河湿地公园项目大部分区域已经建成,欢迎广大网友、市民闲暇之余到已开放区域观光、休闲。感谢广大网友、市民的关注和监督,欢迎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项目建设和提升中加以完善和改进。

  网友评论:前段时间从周商永运河公园路过,虽然还没完工,但这里的景观已初步显现出来,相信建设完成后应该挺不错的。去的时候也见过这些“栖鸟桩”,好像都是栽在水里的,压根不是绿化树。

  ——偶尔

  点评:期待湿地里的鸟类“新朋友”越来越多。

  本报融媒体记者 杨宁 整理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版权所有 ©2022 商丘网 sqrb.com.com 豫ICP备05019403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