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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礼包”激发汽车消费活力

记者 鲁 超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汽车经销商进驻我市某商场,消费者边逛街边看车。   本报融媒体记者 崔 坤 摄

  如今,汽车早已走入千家万户,成为不少人的代步工具。2月2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河南省商务厅等18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

  “新能源汽车普及率越来越高,我家已经买过两辆了。”家住梁园区的刘磊说,听说多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他表示非常高兴,“充电桩越多,对于驾驶新能源汽车的司机来说就越方便。”

  通知明确,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研究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加大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更新替代推进力度。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商丘市裕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宋敏表示,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汽车消费持续升温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从国家层面来看,反复强调要激活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的消费,从而提振整个市场,这是一个大的方针。汽车消费增长了,会对整个市场经济复苏起到很大的带动作用。“去年在购置税减半和我市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等政策刺激下,消费者购车热情被激发出来,新能源汽车销售持续走高。”宋敏说。

  在繁荣二手车市场方面,记者获悉,将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通知中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备案企业应如实填报经营内容等信息,商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

  “以前一些市民不愿意购买二手车的原因,往往担心购买到‘事故车’。”在梁园区从事二手车经营的刘星告诉记者,已经获知通知的内容,作为二手车从业者对此也充满了期待与信心,“通知对二手车经营有很多要求,可以很好地保障购买二手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气货车和汽油车,加快淘汰国四柴油汽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汽车;研究补助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

  通知还要求,改善和提升汽车使用环境,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水平,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匹配。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各地要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支持,加大力度使用地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在用地等方面支持汽车运动赛事、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项目建设运营,推动乡村驿站和汽车露营地建设,发展乡村休闲度假经济,促进展示、收藏、交易、赛事等传统经典车相关产业及汽车文化发展。

  丰富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汽车消费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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