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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老人餐桌上的“一粥一饭”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守护特殊群体身边的食品安全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尚林杰 郭 玺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截至目前,涉及整改的敬老院已全部完成整改,10家敬老院的厨师健康证均已办理,增设了冰箱和食品留样柜20个,建立了食品采购台账并明确专人负责、实时更新,确保食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新鲜度高,现在我们正组织各个养老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近日,宁陵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反馈交流会上提到。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今年9月,宁陵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县民政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养老机构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机构餐饮服务进一步完善,规范了养老机构食堂管理制度,有力维护了特殊群体利益,让老年群体住得安心、吃得放心。

  随着社会养老机构规模逐渐扩大,为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让老年人老有所养、食有所安,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平台上收到志愿者上传的问题线索后,就全县部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履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辖区内10家敬老院不同程度地存在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例如:厨师健康证、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超期,无餐具消毒柜及食品留样柜,给老年人群体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此类案件关注度高、人群特殊的特点,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相关案件存在的安全风险点、管理薄弱点进行梳理,向县民政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对涉及的敬老院依法进行督促整改,建立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长效监督机制,促进养老机构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保障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之心做好养老机构的管理工作。

  宁陵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表示真诚接受,积极整改,迅速组成专项整改组开展工作。

  “‘一粥一饭’皆责任。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办案团队优势,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主动担当,进一步强化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协商、合作,狠抓检察建议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建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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