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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十批)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上接12月25日2版)

  六、商丘市示范区,受理编号:X3HA202312110014

  群众举报内容

  编号X3HA202312110014举报内容为:举报反映商丘市碧桂园天麓东苑因改动污水及水管道导致污水进雨水管道直排日月河问题,公示整改完毕,但公示时栏杆并未拆除完毕,所有院内硬化未拆除、栏杆下围墙未拆除,所以绿化没办法恢复交房前。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按行业类型属于住宿、餐饮、娱乐业;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二)涉事小区的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碧桂园天麓东苑小区”全称为碧桂园天麓·东苑,该小区位于侯恂路与睢阳大道交叉口,由商丘碧康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份开工建设,建设内容为居民住宅楼。2018年经商丘市城乡规划局办理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018)示36号。2018年10月12日经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编号:商示建201810120201。2021年10月14日经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审批服务局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编号:商示审备(2021)24号。该小区总建筑面积为28.7万平方米,共规划建设25栋楼,小区业主共1940户,2021年11月正式交付使用。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因改动污水及水管道导致污水进雨水管道直排日月河”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小区改动污水及水管道导致污水进雨水管道直排日月河问题。

  2.关于“公示时栏杆并未拆除完毕,所有院内硬化未拆除、栏杆下围墙未拆除,所以绿化没办法恢复交房前”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由于开发商销售宣传承诺多层洋房一层前后带院,且多层洋房一层均价12954元/平方米、二层以上均价10320元/平方米,一层的购房价明显高于多层洋房其他层售价,一层业主认为其建围墙小院为买房附加,所以房屋交付之后,一层业主在装修期间把房前屋后公共绿化地进行毁坏,用铁艺栅栏围成私家小院并将部分地面进行硬化。

  办结目标、时限

  (一)办结目标

  依法依规办理,进一步对硬化的地面、栏杆下围墙拆除并恢复绿化,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办结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3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关于“公示时栏杆并未拆除完毕,所有院内硬化未拆除、栏杆下围墙未拆除,所以绿化没办法恢复交房前”问题。

  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3日阶段性办结。该件与2023年12月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11批编号D3HA202312020062举报件相同,属于重复举报件。针对该小区一楼业主破坏绿化私建小院,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对其拆除完毕。对已经硬化的地面、栏杆下围墙问题,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业主于2024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到位并恢复绿化,如逾期未拆除,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拆除。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3日,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违治理办公室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碧桂园天麓物业、民欣办事处下达督察督办通知单(商示双违督字[2023]074号、075号)。

  下一步整改方案

  由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拆除违章建筑,示范区民欣办事处配合制订恢复绿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示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许光辉。

  七、商丘市夏邑县,受理编号:D3HA202312110002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110002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夏邑县中峰乡中峰村吕庄北地,原生炼油厂(动物油),气味很臭,非法占用耕地约15亩,发生过两次火灾,当地政府是他的保护伞。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夏邑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饮料酿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

  夏邑县园升动物油脂加工厂于2016年5开始建设,2016年7月开始投产,法定代表人:陈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6084845819L;该工厂因市场原因,于2023年8月停止生产经营。2023年9月12日该厂向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提交了撤销原有环评文件和注销排污许可证的申请,2023年9月13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下达了《关于撤销夏邑县园升动物油脂加工厂所有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决定》(商环夏文[2023]27号)文件,依法依规撤销了该厂的4个环评手续。2023年9月14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下达了《关于注销夏邑县园升动物油脂加工厂排污许可证的决定》(商环夏文[2023]28号)文件,依法依规撤销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426084845819L002Q)。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气味很臭”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夏邑县园升动物油脂加工厂因市场原因于2023年8月份停止生产经营,2023年9月12日向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提交了撤销原有环评文件和注销排污许可证的申请。2023年9月13日、14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分别作出撤销原有环评文件和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决定。同期内,夏邑县园升动物油脂加工厂负责人租用吊机、铲车等机械自行对其生产车间和主要设备进行了拆除,但还有少部分设备存在于厂内。目前,该厂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能力。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止生产经营,无生产原料、无产品、无废水等产生臭气的源头。通过现场及对厂区周边全面排查,未闻到臭味。

  2.关于“非法占用耕地约15亩”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原由村办企业老羊皮厂使用,现租用给了夏邑县园升动物油脂加工厂,厂房建于2013年,占地面积8.86亩。

  3.关于“发生过两次火灾”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自2021年以来,夏邑县园升动物油脂加工厂发生过一次火灾,火灾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0时46分。

  4.关于“当地政府是他的保护伞”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走访询问企业负责人和相关执法人员,企业投产经营期间,乡镇政府能够依法依规对企业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没有袒护企业行为发生,没有发现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夏邑县人民政府针对该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期间仍有部分设备存在厂区内,组织各行业部门之间加强联合会商沟通机制,帮扶指导该厂遵守各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夯实其主体责任,减轻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达到群众满意。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5日。

  (三)整改措施

  针对“发生过两次火灾”问题,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检查现存厂内设备设施安全状况,防止火灾发生。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发生过两次火灾”问题,该问题已办结。负责人表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厂区安全情况,杜绝火灾发生。

  八、商丘市睢阳区,受理编号:D3HA202312110070

  群众反映情况

  编号D3HA202312110070举报内容为: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南街村卫生院,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排入医院北的大坑,发黑发臭,下雨时污水会溢出流到大路上和居民家里,导致居民出现不良反应。

  基本情况

  (一)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睢阳区,按行业类型属于医院;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

  睢阳区郭村镇西街卫生院,法定代表人:谢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4035870972854;该卫生院于2015年12月开始建设,2017年年底投入使用。该项目建设前于2014年12月办理《关于商丘市睢阳区郭村镇西街卫生院病房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审批编号为:商睢环审(2014)152号。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1个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郭村镇西街卫生院生活污水排入医院北坑,发黑发臭”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卫生院北侧大坑周边未发现有污水排污口。该卫生院建设有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卫生院西侧石庄干渠内,2023年12月14日,河南天峻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显示,COD:40mg/L、氨氮:4.05mg/L、大肠菌群:410MPN/L,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2.关于“下雨时污水会溢出流到大路上和居民家里”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有污水流到大路上现象,但不是卫生院污水流出,而是两户居民家中无下水道,生活用水流到大路上。

  3.关于“导致居民出现不良反应”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有居民反映身体出现不良反应现象。

  办结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办结目标

  改造居民下水道,消除溢流情况。

  (二)办结时限

  2023年12月15日。

  (三)整改措施

  做好群众宣传,将无下水道的居民家中生活污水并入有化粪池的居民家中。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下雨时污水会溢出流到大路上和居民家里”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郭村镇政府将无下水道的两户居民的生活污水并入其他居民家中,消除污水溢流问题,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关于“导致居民出现不良反应”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郭村镇政府及郭村镇卫生院将不定时通过接受咨询、义诊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开展健康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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