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1月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23年,我市共认定城乡低保对象32.07万人,发放资金8.6亿元,保障人数较去年增长1.4万余人,增幅达4.7%;认定特困人员4.6万人,发放资金3.6亿元;共临时救助2.9万人次,发放资金3207万元。我市共发放12.5亿元资金救助补助困难群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得到保障。
在积极推进兜底政策有效衔接方面,我市印发了《商丘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商丘市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办法(试行)》和《商丘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和因病致贫患者的排查认定,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确保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相应救助范围。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共认定低保边缘人口1.9万人,支出型困难人口6508人。
为持续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我市合理适度放宽低保准入条件,拉大低保补差的档差,将救助政策向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继续落实好低保渐退、救助成本扣减等措施,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截至2023年底,全市保障人数较去年增长1.4万余人,增幅达4.7%。
与此同时,我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加强与乡村振兴局、医保局等相关信息衔接,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通过对7.3万三类户对象动态监测,共反馈预警信息1.6万人,认定符合救助条件纳入救助范围219人;“三类户”人员共纳入低保2.7万人,纳入特困1822人。
此外,我市加大了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紧盯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因人施策,乡镇(街道)可直接启用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予以先行救助,对于困难程度严重、情况复杂的对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2023年度,全市共临时救助2.9万人次,发放资金32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