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紧绷未成年人假期生活“责任弦”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郭 玺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听了县检察院检察官和县教育局老师们的宣讲,我今后一定在小事上更加关心、关注孩子,做到既养又教,积极配合教育、社会、司法部门工作者的工作,补齐家庭教育这一重要环节,让孩子们既成长又成才。”近日,在听完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家庭教育宣讲课之后,受邀到该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家长表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依法带娃”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寒假伊始,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该院未检干警和老师们从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出发,结合当前实际工作,采取以案释法、依法说理等方式,详细地为家长们讲解如何正确依法履行自身监护职责,切实肩负起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指导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行踪,孩子外出要经家长同意。孩子外出时,家长要做到“五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知联系方式)。同时,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好生活,学好时间管理,注重孩子的安全、健康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意识、守法观念、文明出行习惯,提高孩子正确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

  在活动中,该院未检干警还围绕预防游戏沉迷、防溺水事故、交通安全、孩子的情绪和心理健康、珍爱生命教育、预防火灾、饮食安全、防性侵、防欺凌等,引导家长切实监护到位,紧绷未成年人假期生活“责任弦”,切实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版权所有 ©2022 商丘网 sqrb.com.com 豫ICP备05019403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