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商丘地区召开减轻农民负担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地委、行署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止,由地纪委、地区监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审计局、地区农业局、地区农办及地委政研室共同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进行执法监察。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非常重视,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在落实文件精神、贯彻政策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地方仍在执行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集资、罚款和基金项目;有的地方随意加重农民负担,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造成干群关系紧张。这次执法监察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处理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原载1995年4月28日《商丘日报》一版,有删节。作者:本报记者 张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