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轰动全城。
对于商丘来说,这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豫政 〔2011〕44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批准了商丘新区建设总体方案。商丘新区,在人们的企盼中展开了宏伟蓝图。作为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互动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建设商丘新区,为商丘的跨越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一座城市的发展,与新区的建设密不可分。远期规划面积约198平方公里的商丘新区,相当于目前商丘市区建成面积的2倍,省政府要求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商丘新区建设成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现代石化基地、豫鲁苏皖交界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性物流中心。
据悉,我市已初步确定选择6平方公里的新区起步区作为突破重点,尽快启动新区起步区的商住中心、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生态居住区区域的规划建设,使新区与古城遥相呼应,交相辉映。尽快开工建设新区标志性建筑,突出抓好基础设施、综合交通、生态水系建设,按照功能组团、连片开发的要求,加快推进。
(原载于2011年8月28日《商丘日报》B01版,有删节,记者:李艾凌 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