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印发《商丘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商丘市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取得成效;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分工给予指导和帮助;省发改委要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方案》确定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主要目标:到2020年,经济总量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对外开放高地基本形成,实际利用外资位居全省前列,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和谐,对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原载2012年8月13日《商丘日报》一版头题,有删节。作者:李艾凌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