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九月十二日在黄河下游睢州下汛二堡(今民权县睢州坝村附近),发生了一件震惊朝野的大事——黄河大堤决口了。
往年的九月,中原的黄河汛期已经结束。可这一年,气候异常,黄河中游连降暴雨,沁河、黄河河水猛涨。黄河下游杞县、考城、睢州河段又遇狂风骤雨,整个河面浊浪排空。奔腾着、咆哮着,水借风势,风推水涌,黄水裹着沉重的泥沙疯狂冲击着没有防汛物资储备的睢州下汛二堡大堤。突然,黄河水冲破黄河大堤向南狂泻而去,一时间,睢州城成了水的世界,数千个村庄房倒屋塌,数万亩土地被淹没,成千上万的灾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八百里加急奏折,将黄河决口的消息奏报给正在外巡察的嘉庆皇帝。嘉庆皇帝心中一惊,沉默片刻拍案而起:“好一个东河总督李亨特,朕再也不能饶你了,传朕口谕,立即将李亨特革职查办。”
说起李亨特和黄河的治理。还要从黄河治理机构和官员配备说起。因黄河具有“善淤、善决、善徙”的特性,每当泛滥决溢,都给百姓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所以,历朝历代都关注黄河治理。清顺治元年(1644),沿袭明制,设置了总河。总河分为东河与南河两段,河以下设道、厅、汛、堡四级。河作为最高机构,由专官河督负责。山东河南段的黄河称东河。东河段黄河两岸设置有道、厅、汛、堡四级管理机构,其中东河段南岸设开归陈许道,此道又下设上南厅、中河厅、下南厅、兰仪厅、仪睢厅、睢宁厅、商虞厅、归河厅八厅;每厅下设汛若干,每一汛设堡房若干,每堡相隔约二里,有河兵与堡夫驻守。睢州坝这一段大堤属睢宁厅管辖的睢州下汛二堡,当时的东河道总督是李亨特。
这李亨特本系弃瑕录用之人,“上年微山湖蓄水短少,以致本年邳宿运河不敷铺放。粮运稽缓。皆由伊办理不善。本当即行惩处。姑从宽令其戴罪自赎。”(《清史稿·实录卷之二百七十二》)沁、黄二河水势异涨后,李亨特因懒政不为,消极怠工,致使南岸睢州下汛二堡无工处所,酿成溃堤之祸。于是,嘉庆诏谕:“睢州下汛二堡漫口之事,可见其平日漫不经心。疏防贻误,怠玩已极,不能再为宽贷。李亨特著革职,留于工次效力。其河东道东督员欠缺,著戴均元补授。”同时,各道厅的官员亦分别予以惩处:其疏防失事之睢宁通判鲍居垣、专管工程之协备裴兴镇一并革职,并枷号工所。俟工竣之日,再行核办。另有该管道员陈启文,亦著部议处查办。待大堤堵塞完工时,据实向朝廷具奏。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一年的九月十五日,又发生一件危及朝廷社稷的大事。天理教首领林清、李文成发动农民起义,率领教徒攻打紫禁城,史称“癸酉之变”。黄河决堤,加上天理教之乱,成了嘉庆皇帝心中之痛。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朝廷官府只顾镇压农民起义,无暇顾及黄河决堤。后来,睢州官员组织沿河民众督工筑坝堵口,与桀骜不驯的黄河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直至嘉庆二十年二月十四日方堵住决口。因这一段堤坝属睢州管辖,人们习惯上称为“睢州坝”。黄河改道后,便有人迁来依坝而居,逐渐形成了一个村落,“二堡”也以坝更为村名“睢州坝”。
民权境内的黄河故堤为何叫睢州坝?这还要从民权县的来历说起。民权县置县较晚,县域在历史上曾分属睢州、杞县、考城管辖。1928年,国民党豫东前总指挥刘振华根据睢(县)、宁(陵)、考(城)、兰(封)、杞(县)五县交界处地广人稀之态势,建议在五县交界处建立新县。经当时的河南省政府主席冯玉祥批准,划睢县北三区的七区野岗、八区王桥、九区孙六,杞县东北部五社(新兴、双塔、巴河、人和、西肥),以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之“民权”为名,建立民权县,县治始设李坝集(今民权县绿洲街道办老城村)。1948年8月,商丘专区将原属睢县的六区龙塘(今伯党回族乡大部、花园乡、龙塘镇全部、白云寺镇东部、野岗镇南部、绿洲街道办西南部)划归民权县。1954年,考城县、兰封县合并为兰考县。1956年5月,原属兰考县的北关、顺河、程庄、褚庙、闫集、任庄等10个乡(今程庄镇北半部、北关镇大部、褚庙乡全部、老颜集乡北半部)划归民权县。至此,民权县版图始定。因明清时代的断堤头到任庄这段黄河大堤属睢州管辖,故一个由睢州坝命名的清代黄河故道大堤永远定格在民权县的地域上。
黄河离开民权县境已有一百六十多年了,现在我们站在睢州坝上望着深不见底的潭坑,已感觉不到黄河惊涛决堤、泻地为潭的冲天怒吼。但是,我们从睢州坝的历史记忆中仍隐隐感觉到黄河那浊浪排空之势、奔腾咆哮之声。
历史是一面镜子。无意之为往往暗藏着奇迹。当我们打开手机,从卫星地图上观看这段大堤,就会惊奇地发现,从断堤头村到任庄村这段当年堵口的睢州坝与新修建的民权县北环路(今黄河大道),构成了一口顶朝北、口朝南的巨型“大钟”。这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冥冥之中的浑然天成。这口夯筑在黄河故道大堤上的巨型大钟,不仅仅是黄河留下的治黄遗产,也是清代河督李亨特等各级官员治河怠工、失职、渎职而被革职查办留下的“警示钟”。以史为鉴、警钟长鸣。它警示着世人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失职渎职必定会受到追责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