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我市已下发相关通知,要求中高考期间,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等,居民发现噪声污染可投诉。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5月26日,该局下发专项通知,明确要求在中高考期间特定时间段和区域严禁各种施工,加强监督执法,严格噪声监管,畅通投诉渠道,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源管控。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加强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中高考期间,相关执法部门要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扩大监管范围,对违反噪声防治相关规定的施工工地、工业企业、道路、店铺等依法查处。
中高考期间,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各类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要严格限制各类噪声,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行为;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喇叭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在考场周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产生噪声,对违者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严处。
中高考期间,我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派出各级执法人员对考场周围进行巡查,对影响或可能影响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对性质恶劣的噪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严格依法处罚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强调,要畅通投诉渠道。各县(市、区)要确保信访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随时接待受理、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对发现身边的噪声污染行为,群众可以通过生态环境部门投诉热线12369,公安部门110,住建部门12319,或者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