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出示纸质证件,道路运输从业者只需要打开手机,就可以方便使用电子证照了。7月11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运管函【2022】22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民生实事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即日起,全省范围内开始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我省本次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为“三类九证”,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及IC卡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合法证件。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可通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微信公众号“畅行中原”申领、展示和核验电子证照。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及 IC卡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合法证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办理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实施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过程中,凡是通过核验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在全省范围内互信互认,不得强制要求出示纸质证照。
已持有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合法有效,持证人如需更换电子证照,可结合证照业务办理的补发、换发、变更等环节,到线下审批窗口或通过运政帮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免费申请办理。对于新申请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予以许可的决定作出后自动取得电子证照。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不因电子证照的使用发生改变。
与纸质证照相比,电子证照增加了二维码信息、车辆照片、从业人员照片等信息,还具备了加注功能,可以在电子证照上附加用途、有效期限等声明信息,防止被盗用。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执法检查等领域更加方便快捷,切实做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流程更加优化便捷,助力“跨省通办”“全程网办”“零跑腿”办事的增质提速,便民办事力度再度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和宣传力度,加快数字化发展,持续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促进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有力支撑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服务功能,真正便民利民,推动我市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