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商丘城市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市区旧城改造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之规定,拟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收回位于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回中棚户区改造项目(盛世龙城·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商丘苏地置业有限公司以西、商丘市天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东、民主路以南、飞天路以北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为54321.214平方米(约81.482亩),净面积为46714.413平方米(约70.072亩)。2015年5月12日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豫建住保〔2015〕19号)文件批准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2017年11月30日,根据《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盛世龙城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商梁政〔2017〕42号)决定对包含上述宗地四至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经调查,该宗地范围内现有商丘市回民中学和张振芝等61宗单位及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商丘市回民中学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面积为42666.875平方米(约64亩),张振芝等60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47.71平方米(约4.422亩),土地登记面积为45614.585平方米(约68.422亩),拟收回宗地面积为45614.585平方米(约68.422亩),拟收回土地位置、面积及界址以土地登记权属定界图四至为准。(如有遗漏,相关权利人可在公告期限内申请登记,逾期不办理,视为自行放弃。土地使用权人名单、土地面积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划拨决定书编号详见附件)。
相关权益人对政府收回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将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据城市规划用途,公开挂牌出让。
联系地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分局
联 系 人:张洪涛
联系电话:0370—3125137 2292670
附件:拟收回回中棚户区改造项目(盛世龙城·一期)用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人详单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