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民政系统多措并举,高水平夯实民生兜底保障根基,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对55384名三类户人员全面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预警信息7597人,除已纳入救助待遇的2329人外,新纳入低保446人,纳入特困14人,纳入临时救助20人。
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该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20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1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月819元、546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认定低保对象31.1万人,发放资金4.18亿元,其中农村低保人数29.1万人,发放资金3.8亿元,城市低保1.97万人,发放资金3820.8万元;特困人员47381人,发放资金1.6亿元。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该局开展数据集中录入活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目前全市已录入低收入人口信息52万余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监测数据全覆盖。采取措施,全面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动态监测入户排查78314人,认定符合条件新纳入救助范围3065人,纳入低保2592人,特困62人,临时救助411人。
全面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该局深入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救助对象审核确认权下放、强化信息核对前置等改革事项,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和实效性,逐步形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的社会救助新格局。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畅通急难救助渠道,强化困难群众急难情况下的及时救助。持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出台专项整治方案,严肃整治低保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把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关口,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今年以来,全市临时救助共1349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21万元;特别是积极做好重大疫情下的紧急救助工作,全市对因疫情等造成紧急困难的群众,共紧急救助38人,发放资金2.7万元,确保了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