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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8月税费申报期限延长至本月26日

记者 鲁 超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8月15日,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为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商丘市、信阳市罗山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市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下发通知,我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8月税费申报期限暂延长至8月26日。

  据了解,全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均可享受8月税费申报延期。按照规定,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在每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办理当月税费申报。根据该通知,将可延期至本月26日。此外,我市各税务机关积极引导纳税人最大限度通过电子税务局、河南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对确需到线下办税服务场所办理业务的,税务机关通过引导纳税人预约办税,实现分时分批错峰办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我市因疫情影响确需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此外,我市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在8月申报期内未进行税费申报的,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在9月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除非正常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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