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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丘古城申遗的认知与思考

陈道山 张永奇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商丘古城。 本报融媒体记者 崔 坤 摄

  世界遗产是连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平台,也是展示各国各地形象的舞台。申报世界遗产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标准要求高。综合分析国内外众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可以得出如下的申遗经验或结论:新颖明确的申遗理念是灵魂,独一无二的价值叙述是核心,对标国际的全球比较视野是基本前提,科学可行的申遗路径是根本保证。

  商丘古城是一个文物古迹密集汇聚的文化综合体,地上地下文物古迹众多,还有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是一个强大的文化集群综合体,浓缩了大量高品质的文化类型,如燧皇文化、五帝文化、亳都文化、商宋文化、古城建筑文化、历史名人文化、豫东民俗文化等文化体系。

  商丘古城曾是三皇之首的燧人氏的旧都治地,是五帝中具有强大开创力量的帝喾之都,是商周两大先秦王朝的文化源头,也是《史记》重点记录的春秋战国时代十二诸侯霸主之一宋国的文化区域,自汉、唐、宋以迄明清以来,它在中国历史文化上都占据非凡地位。

  商丘古城的建筑体系非常完备,地上地下城墙是国内外少有的“城摞城”“城套城”版本。历经数千年沉淀,相当分量的历史文化信息都原汁原味地保存了下来,有待于专家解读。商丘古城池被誉为“水上城”“龟背城”“阴阳五行八卦风水城”“世界遗产标志城”等各种名号称谓,皆有具体的实物依据。古城规模宏大,结构完整,内涵充实,特色鲜明,正是世界文化遗产所钟情的。

  商丘古城并非一座单纯的城池建筑物,更是中华传统思想文化“天圆地方”“天人合一”等观念高度浓缩的荟萃之地。首要的是它的建筑文化体系,地面上现存的商丘古城为明代归德府城,城内建筑多属于明清以来的建筑样式,经过修缮和补充,其建筑风貌得以完美呈现。大致而言,商丘古城内部的建筑具有典型的府城规制,成为中国明清府城、中原府城的活的标本,古代府城的大多数文化构成元素在此都可以找到踪迹,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府衙建筑体系,可以简称为“府库”。

  宗教祭祀建筑在我国传统社会是需要优先安排的,且要按照严格的礼制进行选址、布局与装饰。一般而言,按照左文右武、坐北朝南的建筑格局,左为东,右为西。不论皇家宫殿建筑(如紫禁城的文华殿居东、武英殿居西),还是州府建筑(如归德府的文庙居东、武庙居西),莫不如此。地方州府的宗教坛庙建筑包括文庙、武庙、城隍庙、佛寺、道观、关帝庙、东岳庙、清真寺、教堂、土地庙、观音庙、水口塔、文峰塔、祠堂牌坊等。同类型宗教信仰的建筑可以合并,不同类型的宗教信仰的建筑也可以合并,譬如儒释道的建筑类型完全可以采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方式合并,称为“万道归一”。商丘古城的各类宗教信仰的建筑物在不到6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一应俱全,既是中原建筑文化的标配,更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

  此外,还包括科教、医馆、民居建筑等其他建筑。民居建筑分为名人故居和普通民居,都带有典型的中原民居特色,是中原民居的活化石和博物馆。商业建筑多沿街道展开,围绕餐饮、住宿、娱乐等要素,提供服务接待。

  商丘古城的文化遗产体系处于什么样的文化层级?或者说其不可替代的文化价值体现在哪里?

  首先,是根植于商丘本土的传统文化生命体。商丘古城文化具有强大的自我繁衍生息能力,说明它具有显著的文化生态性质,人们的各项活动都是传统文化基因的延续和拓展。其次,商丘古城是中原文化区域东部板块的样板。中原区域文化也有它具体的文化构成板块,商丘古城代表的是豫东地区的文化腹地板块,承担了文化区域的空间一体化功能。再次,是以考古文化看得见的地层,叠加了自上古以来具有国家意义的文化谱系,这种地层剖面还有待于作进一步的明晰和确认。由于商丘古城所在的区域属于黄河多次泛滥淤积之地,地层沉积物异常复杂,但这也恰恰说明商丘古城文化,乃至整个黄河文化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这是国内外其他大多数古城所不具备的文化特质,也是商丘古城具备申遗条件的文化根本和客观前提所在。

  因此,看待商丘古城的文化性质,既要就本土谈本土,又要跳出商丘看商丘,以更广阔的视野且与中原文明、华夏文明紧密地联系起来,否则就没办法从根本上读懂商丘古城的文化属性,就把握不准商丘古城在整个国家历史文化中的定位和地位。

  商丘古城申遗的整合效应显著,说服力很强,依托商丘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应是最佳选择。商丘古城走单独申遗的路径更为妥帖。商丘古城墙看似与国内十余家明清古城墙具有外观上的趋同性,因此才有了以“古城墙”为主题,走联合申报“明清古城墙”世界文化遗产的动议和倡议。从申报效率上看,若能够通过一次捆绑十余座或更多古城,且申遗得以成功,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如果仅仅以古城墙的建造留存时间和物质实体,来作为文化遗产的主要理由和保护宣传重点,那就极大地背离了商丘古城文化内涵多样性和文化特殊性的本意。世界文化遗产都要有具体的针对性、典型性,而不仅仅是物质的外在形态。我国的每座古城都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鲜明的地域文化等个性,一定要对其进行认真细致地区分与鉴别。如果仅仅只看表象,那就会失去认定世界遗产、传播世界遗产,以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意义。

  商丘古城申遗的内生动力应当是以中原文化体系中的一个典型代表的身份和资格得以确立的。它虽然与其他古城文化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它所具有的特殊性和独特性才是最基本的。历史和地域造就了商丘古城,华夏文明的诸多历史进程都有它的参与,包括近现代红色革命文化都在此留下恢弘的篇章,赋予了它不可替代的价值。缺少了这一独特价值的商丘古城,中原文化就要有所塌陷,华夏文明就会有所亏损。推及开来,凡在商丘古城范围内的任何文化类型的单独申遗或与国内其他地区同类文化(如国内殷商文化、书院文化等)联合申遗,都包含在商丘古城申遗的范围内。

  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文化实践活动,也应是一项常态工作,有相应的主管单位和活动规程,要照章办事。首先是申遗主管单位的知照、许可和指导,进入最初的申遗程序。其次,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需要建立专职或兼职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和活动职权等。再次,在遗产项目价值挖掘、宣传深度广度、学术认同上开展系列具体的研究工作。

  商丘古城申遗仍需加强学术研究。商丘古城提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已足足有近二十个年头了,但对于申遗所需的全面的、大体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商丘市和省内的一些科研院所虽然一直在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一些有关的研究成果也时断时续地发表,但远远不能满足商丘古城申遗之需。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旅游学院主持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商丘古城申遗研究》,已持续了数年。该课题项目组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对商丘古城的基本概念、内涵、特征、地上地下文化遗产,及其与中原文明、华夏文明的关系有了初步的认知,积累了一批学术成果,可以看作商丘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基础性研究成果,希望能得到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的进一步指导,也希望各有关部门、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能以此研究成果为参考,进一步加大对商丘古城申遗的深化细化研究,把商丘古城申遗研究引向纵深,更希望商丘古城早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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