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商丘市城乡总体规划,合理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报请市政府批准收回商丘市三和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古顺路西侧、闫集乡季营村委会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商国用(2010)字第366号,使用权面积为48651.9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拟收回范围为地块最西部4605.804平方米。
相关权益单位或个人对拟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听证的权利,如对收回有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合法产权证明、有效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时间另行告知)。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杨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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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睢阳分局宋城国土资源所(宋城街道办事处院内)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