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刘军权的严厉斥责下,被执行人冯某感到事态严重,乖乖地履行了赔偿义务,得到申请人的谅解。
2021年11月的一天,被执行人冯某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将摆摊卖布袋馍的郝某撞伤。事故发生后,冯某弃车逃离现场。后经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冯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郝某被撞伤后,在某医院住院治疗17天,支付医疗费5500余元。后因赔偿事宜,郝某将冯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郝某各项费用1.54万元。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及时履行了法定义务,而冯某拒不赔偿。今年3月,郝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刘军权受理此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各项法律文书,限令其尽快履行义务,赔偿受害人损失。但冯某不为所动,东躲西藏,拒不配合执行。4月16日,经申请人郝某举报,刘军权带领执行干警在某娱乐场所将被执行人冯某抓获,冯某受到拘留15天的处罚。慑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冯某不得不履行法定义务。
至此,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