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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带货”助农 法官“带法”护航

——宁陵县人民法院在践行“枫桥经验”中探索“直播带法”新招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边丽娜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武洋、法官助理孙园在“王村长”直播间“直播带法”,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摄

  “我有个买卖纠纷,对方不给钱,我需要去哪里起诉?”“我离职两年了,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别人欠我钱,没有借条,有微信聊天记录要起诉怎么走程序?”“帮别人担保成被告了,找不到当事人,担保人想处理这个事情只能帮他把钱还了才可以吗……”11月20日12时许,在宁陵县孔集乡刘堌堆村一直播间内,一场别开生面的“直播带法”活动正在进行,网民不时向做客直播间的宁陵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武洋、法官助理孙园咨询法律问题。

  直播间的主播叫王昊,是刘堌堆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今年34岁,本科学历,抖音名字“王村长”。刘堌堆村位于宁陵县最北部,没有集体产业和经济收入。2020年10月,王昊刚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就计划把村里的发展和电商结合起来,用电商带动村庄发展。

  王昊不仅在县城有自己的直播间,在我市示范区总部港也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今年9月,王昊被市委网信办评为正能量“网络公益大使”。

  今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来到对口帮扶县宁陵县,深入了解法院服务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探寻提升审判质效的务实举措,并到该县电商和物流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调研。他了解到王昊通过电商“直播带货”,既拓展了销路,又节约了成本,更提高了知名度,吸引大批返乡创业青年人才投身家乡建设后很是高兴,并告诉随行人员,人民法院开展对口帮扶,要突出职能特色,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中,“直播”不仅能“带货”还可“带法”。要总结老百姓在网购、线上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与大家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直播”的方式“带法”,指出遇到问题怎么办,以案释法,既能减少自身涉诉情况,也有利于展示诚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按照这一工作要求,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新一轮“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并把城郊法庭定为创建单位,扎实开展好“直播带法”活动,通过“网红+法官”直播的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既通过“带货”促进农民增收,又通过“带法”有效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11月20日中午,在网民流量非常高的时段,城郊法庭庭长武洋、法官助理孙园一同走进“王村长”直播间,与网民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普法,选择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结合身边的民商事纠纷案例,讲解了合同纠纷中的常见问题及风险防范,农产品品牌保护及“三无”产品的处罚及危害,并对提高诚信意识、规范直播带货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短短40分钟的直播吸引6700多人进入直播间,网友好评如潮:“法官送法太好了!”“严肃的法律话题也能说得如此欢快,俺喜欢!”“这样的直播可以多开几场!”

  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策告诉记者:“连日来,城郊法庭法官走出去、沉下去,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通过‘直播带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法治讲座、集中宣传等方式,开展送法‘六进’活动30余场次,服务各类主体和群众2万余人次,解决法律难题40多个,真正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以更高效能优化基层治理,奋力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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