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获悉,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开始,并将于本月底结束。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
若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纳税人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即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一键带入”,扣除年度选择“2024”,就可以完成信息确认。
如2024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纳税人可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修改”。
针对2024年需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需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需作废项目时,纳税人需要点击“填报记录”中相应扣除项目,在“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作废”;需新增项目,要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选择相应项目进行填报。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7项。其中,根据今年8月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要求,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根据相关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