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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检察院

“小建议”推动窨井盖“大治理”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胡仲宇 郑博文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调研窨井盖管理现状。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摄

  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连日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多次与道路管理部门进行座谈,充分调研窨井盖管理现状及有关部门履职情况,了解窨井盖损坏发现途径,推动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窨井盖的安全隐患。

  井盖虽小,民生事大。窨井盖可能涉及盗窃罪、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其他罪名。该院认为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体现,是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鉴于此,该院积极构建专项行动常态化联络机制与全方位巡查体系,联合永城市城乡建设局签发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意见》。

  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坚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继续关注窨井盖安全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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