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丁福这样一说,俩人都来了兴致。他们不但对剧本感兴趣,而且也对丁福这个人有了兴趣——丁福戴着一副近视眼镜,上身的棉袄外罩一件绿军褂,蓝色裤子上有斑斑点点的水泥灰浆,脚上那双鞋也面目全非,看不清是皮鞋还是胶鞋。他们对了一下眼,好像说:“又是一个文学受害者啊!”他们见过很多这样的文学青年,自以为才高八斗,可以靠写作脱颖而出,扬名立万,上学时严重偏科,耽误学业;走上社会仍执迷不悟,荒废正业;甚至因为痴迷文学,弄得精神失常。
当然,焦书奎是个例外。他少年成名,发表过一些文学作品,被一所师专的中文系破格录取。他舅舅是一家杂志社的编辑。毕业后,几经辗转,他又调到了这家杂志社。可如果没有那个舅舅,如果没有被师专破格录取,估计他就是眼前的丁福。
也是从丁福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吧,焦书奎对丁福的态度就随和了许多,问起了他的生活和创作情况。这一问,就问出故事了。三个人都是一个县的老乡——焦书奎是这家杂志社的主编;大背头老王,在财政局上班,文学爱好者,是焦书奎的好友;只有丁福,是建筑工地搬砖的小工。
然后就说到了这个剧本。丁福掏出一份合同,上面盖有影视公司的公章,白纸黑字也写得明明白白,说剧本已经列入筹拍计划,只需部分修改便可投拍,但要编剧本人筹集50万元启动资金。剧本修改不是难事,关键是50万元的拍摄启动资金,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他们谈话的主题变了——这个本子咋能拍成电影?
那些年,你随便在大街上、公园里,都能碰到文学爱好者,随便一个人,只要认识两三千个字,便可以自诩为作家、诗人,但能够与电影沾上边,那就不是容易的事了,拍电影,不光需要码字,还需要真金白银。面对这个突然闯进门的文学青年,他手里的筹拍合同和剧本,燃爆了焦书奎和老王心中的兴奋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