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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网民留言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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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融媒体记者 司鹤欣 整理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安置房什么时候能落实

  反映问题:民权县东沙河区域棚户区2017年7月签订拆迁合同,合同中约定2019年7月回迁,至今对我们没有安置。

  办理单位:民权县委

  办理结果:经查,反映人于2017年7月底签订拆迁合同,约定安置时间为2019年7月。按照拆迁协议,安置时间已到期,应给予安置。因安置房源紧张,民权县绿洲街道办事处按照拆迁协议日期先后顺序给予安置。近日,反映人已经安置在绿洲·清水佳苑二期10号楼1单元某室,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物业收取了“修井费”仍不能正常供水

  反映问题:梁园区新建路电厂家属院西院长期使用老旧自备井供水,商丘恒裕物业管理公司收取60元修井费,仍不能正常供水。

  办理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结果:电厂家属院西院位于青年路与新建北路向南200米路西,由商丘市恒裕物业公司入驻服务。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由自备井供水,因接通市政供水需家属区居民每户缴纳2000元水改费用(水务公司预算),部分居民不接受,水改工作无法进行。该小区内共有3眼井,其中1号井、2号井正常使用,3号井因年久失修,造成井下塌方,无法正常供水。为保障居民用水,物业公司采取错峰供水的方式。因电厂家属院无公共维修基金,为尽快修复3号井,物业公司与维修部门核算,维修成本预算为12.6万元,电厂家属院实际用水户为2100户左右,每户均摊60元修井费。经市住建局督促,该物业公司同意对该井的维修资金进行垫付,6月11日开始维修,预计7月15日维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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