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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所学校、2个班级拟被认定为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

记者 鲁超 张坤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11月7日,记者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推进书香河南建设,在全省中小学校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养成阅读习惯、快乐阅读、健康成长,经过学校(班级)申请、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省教育厅拟认定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路小学等50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郑州市二七区四季路第二小学五(3)班等80个班级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其中,商丘市回民中学、夏邑县第十小学、永城市第一综合学校(小学部)拟认定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胜利路小学四(2)班、虞城县第一高级中学2231班拟认定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

  据了解,本次书香校园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书香班级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班级。“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坚持学校自愿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选认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市教育体育局要求,要以创建“书香校园、书香班级”为契机,加强图书馆(室)建设与应用,把系列阅读活动与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确保阅读活动开展序列化、主题化、系统化、常态化。要加强师生阅读指导工作,引导教师学习经典,将活动开展到每个班级,覆盖到每个学生、每个家庭,确保阅读有时间、有数量、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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