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禁用“生鲜灯” 用诚信经营照亮食品安全

祁 博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在菜市场或是超市里,那些悬挂在生鲜果蔬肉食上方“光彩夺目”的彩灯,想来有过买菜买肉经历的人都不会陌生。这种被冠名为“生鲜灯”的灯为果蔬肉食打上了鲜亮光泽,极大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但是也让果蔬肉食本来的颜色难以被发现。

  “生鲜灯”通过改变生鲜食品的真实色泽来刺激消费者消费的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造成了食品安全隐患,扰乱了市场秩序,更对诚信经营造成了重大打击。可以说,“生鲜灯”的照射下尽是失信的阴影。

  再过一天,也就是今年的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简单说,“生鲜灯”将被禁用了。

  禁用“生鲜灯”,是一件大好事。果蔬肉食被剔除“美颜”,焕发“本色”,将使消费者更加直观和直接地辨别商品的新鲜度,也将使市场回归到更加规范的发展路径上,诚信经营理念将进一步得到深化和细化,消费的透明度和食品的安全性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禁用“生鲜灯”,不是一句话的事。很长一段时间内,大量使用的“生鲜灯”“麻痹”了人们的眼睛,食物本来的色彩或许已经不易被消费者接受。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和市场本身都加大宣传力度,向消费者介绍食品及其相关安全知识,引导经营者更加坚守诚信经营理念,通过多方努力,让消费者回归理性,也让市场回到正轨。

  禁用“生鲜灯”,更需要加大监管力度,有力应对变相使用“生鲜灯”的行为,比如在普通灯上加罩有色塑料袋的行为。简单来说,禁用“生鲜灯”是一件事关民生的好事,是一件事关食品安全的大事,是一件巩固诚信经营的要事。把好事做实,把大事做细,把要事做稳,需要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针对措施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探索新的解决办法,进而让措施的要求真正固化为商户和市场的习惯,以此让诚信经营照亮食品安全的每一个角落。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版权所有 ©2022 商丘网 sqrb.com.com 豫ICP备05019403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