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规划,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报请市政府收回商丘市宇畅水泥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宗地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至晨风大道、南至平台镇唐楼村委会、西至平台镇唐楼村委会、北至平台镇唐楼村委会和商虞路,土地证登记面积为37448.267平方米(56.17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证号为商国用(2013)第011号。
相关权益人对政府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将报请商丘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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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