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将互联网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费用纳入医保结算体系的建议,国家医保局日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远程会诊服务价格政策,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公立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地区的省级医保部门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如果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可纳入医保支付。
众所周知,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医院突破了医疗资源分布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诸多限制,改善了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然而,无法实现医保支付,是不少互联网医院的一大“堵点”。基于此,2022年12月,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从社会统筹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根本点和出发点来看,当前参保者的满意度并不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参保者对报销比例及范围,还存在很多抱怨。这与医保结余形成极大的反差,应得到地方政府及医疗部门高度重视。若要改变这种状况,满足参保者健康、医疗的双重需求,需要在全国范围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其中,就应该包括将线上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即实现线上诊疗服务与医保系统无缝对接。
事实上,早在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0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疗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此外,相关部门还制定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立项管理、定价范围、价格机制等内容。
可见,实现互联网医院线上诊疗服务医保支付,已经消除了政策障碍。从宏观来看,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不仅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快速发展,而且对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微观来分析,有助于降低公众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成本,减轻了医疗负担。这显然与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初衷一脉相承。
然而,若想线上诊疗入医保顺利推进,监管体系要“上线”。对于哪些在线服务可以纳入医保结算、如何定价、如何确定报销比例,都需要相应的政策指引。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当地医保部门、医院、HIS服务商、医保平台服务商跟互联网医疗平台多方实现数据接口的打通,这就是一项非常庞大且复杂的工程。同时,有关部门不再对线上复诊的慢性病、常见病病种“画圈圈”,医保支付范围的主动权交至医院,由医院自行评估确定适宜在线上复诊的病种。特别是健全线上复诊医药费用结算,明确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线上发生的记账费用纳入线下费用,按医保支付政策进行结算,防止线上费用“跑冒滴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