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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家庭托育需强化政策托底

木须虫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近年来,伴随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幼儿保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3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规范“家庭托育点”建设,提出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且收托人数不应超过5人。

  与托育机构和托儿所相比,家庭托育点内熟悉的环境能够带给孩子更多亲切感和安全感,也方便家长就近接送孩子。同时,家庭托育点的经营成本也很低,托育点场地多是居民楼,租金和水电费的支出都远远低于商用房的标准,与很多营利性的托育机构相比,价格也比较合理。

  当然,家庭托育也有其明显的短板,如就近的新生儿分布不均衡、婴幼儿托育周期短等,都会导致服务缺乏稳定性,不仅自发式的家庭托育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即便是政府层面鼓励与扶持,也需要正视,合理安排,保持其可持续性。

  此外,发展托育最核心的症结是不菲的服务成本,相比较来说,较之幼儿园的办教要更高,发展家庭托育收托人数受到限制,如果收费低了,无法有效激发社会参与举办家庭托育点的积极性,但如果收费高了,不如请一对一的住家保姆,将更多的家庭阻挡在家庭托育的门外,都会形成服务普及的瓶颈。同时,家庭托育点要真正让更多的家庭放心,安全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安全、从业人员素质等,都需要逐步建立规范。

  可见,引导发展家庭托育,不宜放任市场自发,在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破解托育“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同时,也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其扬长避短,使之成为托育服务体系重要的支撑。一是,将托育政策和鼓励生育政策进行打通,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安排,支持发展托育服务,对其租赁服务场所、举办服务机构、开展托育服务等给予一定的补贴,并将家庭托育点的发展纳入到补贴的范围内,帮助降成本,提升托育服务的普惠性。二是,引导幼儿园特别是小区幼儿园等幼教机构发展托育服务,进小区发展家庭托育点,向居民提供就近托育服务。三是,制定托育机构、托育从业、托育服务管理规范,指导开展托育机构建设、托育人员职业培训、技能认证,对托育从业与托育服务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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